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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反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能否参加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 2023-06-06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退休职工在受聘期间因工受伤所有情形都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若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一般是算工伤的;若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依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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