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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还能退还吗?

房屋租赁 2023-06-06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押金是否要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内容如下:
    一、押金需要退换的情形
    1、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
    2、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返还租赁物、承包物,或者已正当履行其职务的,接收押金的一方应当返还押金,或者返还已扣除损害赔偿后押金的余额。
    二、押金不能退换的情形
    1、在合同中对于押金会有约,违反了约定,造成了对方的财产损害,押金不会退,会作为损害赔偿的一部分。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押人欠缴租金,损害房屋,这时接收押金的一方就可以从押金中径行扣除抵充。
    三、押金纠纷
    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 法律分析:押金是否退还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一般在合同中对于押金会有约定。如租赁合同,一般会约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没有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会全额退还押金。如果有损坏或者违约,会扣除押金作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押金能否退还,关键是在于与对方就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的协商或者签订合同时的约定。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来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是很常见的,比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可以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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