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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想商量一下,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处理好呢?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6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理如下:
    1、生产管理人员有权不安排其参加劳动。员工只能选择无条件接受安排,或者辞职。但员工半途辞职,公司按相关规定将扣去辞职员工一定比率的工资;
    2、员工拒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工作,公司可以视为拒不生产劳动任务,影响生产为由予以辞退,被辞退者,公司可以按违反厂纪为由,给以罚款。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劳动法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理如下:
    1、生产管理人员有权不安排其参加劳动。员工只能选择无条件接受安排,或者辞职。但员工半途辞职,公司按相关规定将扣去辞职员工一定比率的工资;
    2、员工拒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工作,公司可以视为拒不生产劳动任务,影响生产为由予以辞退,被辞退者,公司可以按违反厂纪为由,给以罚款。
    用人单位出现什么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对单位处理不服可以劳动仲裁。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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