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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给自己买社保。如今离职要求公司为我缴纳社保有时效限制吗?

社会保险 2023-06-06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自员工离职之日起2年内可追缴。公司未缴纳社保的持续行为超过2年的,要从违法之日起补缴;社保部门追诉时,未缴纳的社保行为终了超过2年的,属于已超过时效。出于维护职工权利,对于超过时效的情形,劳动者如果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公司依然需要补缴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未给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劳动者工作几年但公司不给买社保的,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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