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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家给亲戚针灸,被防疫站的人看到了,说非法行医罚款6000元。这是非法行医还是不交?

非法行医纠纷 2023-06-06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行医这样罚款:即在1万元以下进行罚款。非法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还会被处以刑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非法行医这样罚款:即在1万元以下进行罚款。非法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还会被处以刑罚。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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