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丈夫死了,丈夫只有一个母亲,丈夫的母亲有精神分裂症,没有工作能力!妻子应该承担抚养义务吗?

子女抚养 2023-06-06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死亡孩子一般归女方,女方有以下情形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丈夫死亡孩子一般归女方,女方有以下情形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丈夫死后孩子一般归妻子抚养。
    法律上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而且该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是不得放弃的。
    一般而言,如果离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有负担的能力,子女一般由另一方抚养。
    若是另一方没有负担的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有抚养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