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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入户申请书?

其他 2023-06-06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户口申请书”;
    2、写明申请户口登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户口申请的理由,以及申请事项;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户口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户口申请书”;
    2、写明申请户口登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户口申请的理由,以及申请事项;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入户申请的写法具体是: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电话等基本情况。然后写明入户申请事由等主要内容。最后写明申请时间,此致户籍登记机关名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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