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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父母通过买卖的方式把房子转让给我,实际上并没有付钱。怎样才能承认?

房屋买卖 2023-06-06 2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内一方以父母名义买房转移财产的追讨:可以主张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来追回。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想要属于自己房产的部分赠与给另一方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签订房产赠与协议;2、向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房产过户。但由于房屋转移以登记发生效力,若只是签订房产赠与协议的,房屋在法律上并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法律分析: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想要属于自己房产的部分赠与给另一方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签订房产赠与协议;
    2、向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房产过户。但由于房屋转移以登记发生效力,若只是签订房产赠与协议的,房屋在法律上并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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