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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房子交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公开测量面积。现在装修住了两年,才知道买了120套公寓,测量面积只有112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开发商违约 2023-06-06 2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与开发商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对方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对方违约,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话,您可以收集相关的合同、发票以及证明您的主张的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 "开发商交房违约的,购房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投诉举报。比如向房屋主管部门进行举报,要求主管部门对开发商进行处罚。投诉举报的方式如果不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在诉讼的过程之中一定要注意准备充分的证据,比如证明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况,证明开发商延期交房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还应当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购房时是以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直接找开发商协调。
    (2)向测绘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者要求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量
    (3)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指定测绘单位重测。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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