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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对象发生了一年七个月的车祸。另一家保险公司没有进行伤残鉴定。我们不能拿钢板。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6 2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决定是否采纳鉴定。保险公司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或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可以重新鉴定。
    出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的,可以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人民法院在确定鉴定人后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事项、鉴定范围、鉴定目的和鉴定期限。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当事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保险公司的人不是必须要去,但是在理赔时,要提交给保险公司有关的鉴定材料。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只要鉴定机构有资质就是合法的,法院也是采信的。但鉴定后保险公司不认可的,保险公司可以提出换一家机构重新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对交通事故伤残进行鉴定。但是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的,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不准确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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