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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后发现财产转移到他哥哥的名下。我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07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必然会想到离婚的问题。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创造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将要一并分割。但双方之间没有了感情,谁都想要多分割一些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很有可能偷偷转移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该如何做才能防止呢?想要将这种事情的发生完全防止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感情破裂前双方彼此信任,也不太会过多的去关注财产是否转移。所以在双方感情尚可的时候,要多留意财产的情况,在出现感情破裂,有可能离婚的苗头时,多注意对方的动向,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如果有,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夫妻共同财产。但需注意的是,诉前保全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应提起诉讼,否则保全措施将会被解除。
  • 财产转移给亲属,是可以追回来。夫妻一方转移给亲属的,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把财产转移给亲属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夫妻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必要时还可以请求法院冻结财产。法院离婚判决时可以因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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