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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邻居房屋土地纠纷,镇政府部门不办事,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6-07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如果是单位纠纷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地,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法院起诉
    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邻居土地纠纷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邻居之间发生土地纠纷属于个人之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邻居间的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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