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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丈夫为他人担保的问题,法院要不要拍卖我家唯一的房子?

抵押担保 2023-06-08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但只能强制执行一半的拍卖款,剩余一半拍卖款要交还给妻子。
    2、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如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担保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与妻子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可以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该变卖款偿还债务。但因妻子不是担保人,所有,要将妻子的一半份额返还给妻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第二款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是家庭成员唯一住房的,不允许拍卖,这里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你一人。 另外,即使是唯一住房,但是该住房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水平的,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执行一部分。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拍卖担保人唯一的房产的,如果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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