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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于七二年,现在想交社保该如何补缴?

其他 2023-06-08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个人名义办理的社保是不能补缴的。
    1、社保补缴方式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
    3、找社保代缴公司过渡。离职空窗期的期间,按照最低的社保基数缴纳就可以。
    4、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交够年限,才能够享受终身社保待遇。养老必须交够15年,医疗保险必须交够20年才能在退休之后领取相应的福利。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1)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2)打印法律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 可以补缴。补缴社保需要的资料有:补缴申请人需要填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补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补缴公司的社保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业务办理即可。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补缴。正常情况下,一般只能补缴近3个月的社保。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另外还有两种补缴情况: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参保人员需要填写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才能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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