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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补发出生证明,,,

其他 2023-06-08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上户口出生证明补办流程如下:申请人要取得原来签发机构有关出生证明材料,向签发机构所在地补发机构书面提出补发申请,补发机构经确认情况属实后予以补发。
    所需资料包括: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进行给予补办出生证明,并写证明书。
    2、由婴儿接生人员填写接生证明,并且签名盖章。
    3、如果婴儿没有户口簿,还要出相关证明。
    4、接生单位的医院院长进行签名盖章。
    5、办理亲子关系声明。
    6、婴儿父母的身份证件。法律依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时,当事人应向原签发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交新生儿父母或本人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开发行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复印件、补发登记表等。如领证人不是本人或其父母,还需提供委托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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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办出生证明的方式:父母前往户口所在地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填写申请表,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符合条件的,即可予以补办。且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具体流程为:
    1、父母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新生儿出生医院的科室开具内容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的证明说明;
    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一份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携带医院开具的证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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