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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别人冒用我的身份办理税务登记。税务局打电话催我交税,我该怎么办?

公司税务 2023-06-08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如果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纳税人首先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且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那天起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以前税务登记的机关处申报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按照规定可以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则也要在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以前税务登记机关处进行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时,则需要进行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变化   2、变更法定代表人   3、经济类型的改变   4、经营地点的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者方式的改变   6、生产经营期限的变更   7、开设分支机构或者关闭下属单位   8、主要经营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9、其他税务登记的变更
  • 法律分析: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可报警。法律依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冒用他人信息申报个税,被冒用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投诉,也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按时缴税是每一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个人所得税就是每一个工作的人应该要缴纳的,而要正常的去缴纳个税是有相应的身份的,并不是可以去随便冒用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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