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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可以通过灵活就业支付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我可以退还吗?

社会保险 2023-06-08 2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详询社保部门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是没有返还的,只是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有一部分会进入到医保个人账户内。法律依据: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划入;(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剩余部分作为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不交了可以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时候,所有费用都是个人承担的,一般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其中只有8%的费用能进入个人账户,也就是退保时能退的钱,而另外的12%就会划入统筹账户,这个钱是退不回来的,那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保的话,会损失12%的社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的是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以退,但需要符合条件才能退回,并且不能全额退回,只能退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的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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