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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只写下女方的名字,婚后一起还贷,如何分割离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9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支付首付,并且登记自己名字,在婚后还贷的,离婚的时候房屋归男方所有,但是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婚前共同付首付,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婚后一方还贷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需要平分。如果婚前共同付首付,房子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只要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提供共同付首付的证据,那么这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分。双方可以进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分割的情况有:
    (1)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款的,一般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对另一方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2)婚前个人贷款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名的,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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