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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能不能交

社会保险 2023-06-09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想交住房公积金,必须是单位出面办理,个人是不能缴存的。另外,公积金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个人缴纳,另一部分是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1、住房公积金是属于自己的钱,只是因为政府规定,需要先交纳,后支取的一项政策,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公积金。
    2、所以你可以随时可以支取你的住房公积金,但是要有正当的理由,比如买房、租房、装修等都可以支付。
    3、住房公积金和本地户口或者非本地户口没有关系,也和在职或者辞职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能交吗
    1、住房公积金个人能交,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也可以找到挂靠单位,当事人自己缴纳也可以,但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忙缴纳。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
    5、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当前面的几项都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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