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是公平的,但是户口簿找不到,复印件可以吗?

遗产继承 2023-06-09 2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弃财产继承权需要写明声明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住址、声明的内容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民法典》规定放弃财产继承权需要写明自己的身份信息、财产信息等。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放弃财产继承权办理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到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办理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