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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盖房子侵犯了我家的采光,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家的利益?

侵权赔偿 2023-06-10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样的情况需要看邻居的房屋建设,是不是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有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邻居也是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进行的建设,作为邻居,就只能接受这个现实。但如果这个新建的房屋,在冬季遮挡阳光,是题主家的光照每天少于一小时,就可以申请要求邻居拆或改建,使题主家每天光照恢复一小时及以上。
  • (1)存在侵害行为,即侵害人实施的使不动产相邻人基于其对不动产的所有、占有和使用权而应获得的日照之利益受损的行为。这里的侵害行为不要求一定是非法行为,只要造成他人基于采光权而应享有的合法利益受损即可。
    (2)发生侵害结果,采光权侵害必须以一定的损害结果为必要,否则无法对损害赔偿进行具体量化和测算。侵害结果可以是身心伤害,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而被侵害的采光权,必须是基于合法占有、使用而拥有的正当权利,即失去此权利将无法正常生活。
    (3)侵害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主体的采光权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侵害结果须由该侵害行为引起,没有该侵害行为就无该损害结果。此外,在建筑物得到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由于该建筑物属于合法,如果仍然对相邻人造成损害,若损害较为轻微,相邻人应该有义务予以容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 侵犯他人采光权的解决方法:当事人应该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碍,赔偿邻居因为丧失采光权所受到的损失,损失不好计算的,也可以根据侵权人所受的利益对被害人进行合理赔偿,或者请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合理的赔偿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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