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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追尾,前车未放置三角架,车辆与保险无牌照无临时牌照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0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上,需要按照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如果是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追尾别的车辆,首先是需要交警部门出具道路责任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各自主体相应的责任,之后会根据划分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者肇事者进行相应赔偿。具体按以下情况区分处理:1、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2、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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