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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不合格,辞退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无故辞退 2023-06-10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形有:
    1、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单位应当按照被辞退的员工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是员工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的,单位还应当按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金额或者是赔偿比例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被单位辞退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被辞退不一定能有补偿的。一般情况下被公司辞退了,只要不是自身原因的话,公司都需要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给合适的经济补偿,是可以收集足够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业绩不达标被辞退是否给赔偿,具体如下:
    1、如果绩效考核不合格辞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才可以依此理由辞退职工,并且不补偿;
    2、如果没有规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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