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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学习青年大学习少于两次就取消评奖助学金的资格,去教育局举报有用吗?

其他 2023-06-10 16: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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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然后到当地教育局举报。教育局调查核实后会根据情节进行处理,一般就是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退回补课所得。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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