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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了,他的父母带走了我们的一切,要求我们结婚提供的房子,财产公平合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0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婚后取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死亡的一方享有一半的房屋产权份额。有遗嘱的,房产一半份额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该房屋的一半产权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法定继承。如果想要将房屋过户至自己的名下,需要经常死亡一方的全部继承人一致同意才行,一般情况下,需要全体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房产份额的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处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给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财产。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夫妻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一般应先按约定或法律分割出配偶的份额,然后,剩余部分为遗产,遗产应当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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