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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交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 2023-06-11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即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 法律分析:实际上各地医疗保险都是由当地自行决定缴费比例的。因为我们的医疗保险基金都是各地统筹一般是以地级市或者直辖市为单位。一般制定的原则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也就是说我们交了医疗保险如果住院没有报销,缴纳的钱也会被当年花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医疗保险费是指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出资而形成的保险费用。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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