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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商量一下。我哥哥在小诊所打针。导致休克。脑死亡。生活不能照顾自己。使用的药水。按搜索。和阿奇霉素。还有复读。但是他家说这不是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事故是什么事故?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1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 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1.死亡;
    2.植物人状态;
    3.极重度智能障碍;
    4.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5.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6.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1.死亡;
    2.植物人状态;
    3.极重度智能障碍;
    4.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5.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6.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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