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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到别人家录音是否有效

其他 2023-06-11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自录音是否合法有效,区别对待。只要是实事求是,能够作为证据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则,是无效的。录音证据的取得需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录音当事人谈话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 私自录音是否合法有效,要区别对待。合法手段的录音等视听资料,具有证据效力。只要是实事求是的,能够作为证据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录音证据的取得需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录音当事人谈话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九十四条 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在别人家里录音是否合法有效要视情况而定。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合法有效,可作为证据使用。根据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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