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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结束后,如果收据条丢失,押金将不予退还

房屋租赁 2023-06-11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法律规定,这些现金属于质押。虽然丢失了押金收据,但只要没有违约的情况,房东就应该退还押金。在交押金时,房东给开的收据是一式两份,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你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你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给你。你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你收到了押金。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押金收据丢失的,可以主张退还。因为收据丢失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有其他证据已经交付了押金的,可以向收取押金的一方主张返还。押金是是质押担保的一种,因此在性质上押金等同于质押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房屋租赁的押金不予退还的,承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作出判决;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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