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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帮人担保贷款,贷款人不还钱,我进了信用黑名单,该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11 2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是我们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因为个人条件不好而被银行拒绝放款,可以向银行提供担保人,这样有利于贷款快速通过。问题来了,贷款担保人去哪里找?一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贷款担保
    寻找贷款担保人主要有两种方式:可以在亲戚朋友中寻找;可以在第三方担保机构中寻找。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根据规定,成为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这些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 法律分析:一般给别人担保贷款,进了黑名单的就要督促贷款人去还清所欠款项,那么五年之后就从个人征信系统中删除不良记录。通常所说的黑名单有两种:一是人民银行系统二是其它银行系统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应当予以删除。第二种情况,只是进入了某家银行的黑名单那么只会影响到在那个银行的信用卡和贷款申请,不会影响在其他银行的申请。如果对信用记录本身有异议,则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亲自或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在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或当地人行支行填写异议申请单提出申请,央行会进行调查取证,若发现错误,则会根据申请和调查结果修正信用记录。
  •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遇到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应当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偿还,当事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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