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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离婚判决书已经拿到,但对方拒绝接受上诉,之前的判决还生效吗?

起诉离婚 2023-06-12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宣判后一般不是即刻生效的,还需经过上诉期后无人提起上诉才生效。根据我国相关程序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收到离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没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判决生效之后,双方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法院判决离婚后,自双方当事人收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之日起十五日没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判决生效之后,双方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判决书不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离婚判决书在如下时间内生效:对于不准上诉的判决,做出判决的时候就生效。对于可以上诉的判决,在上诉期过后开始生效。因为在上诉期内,对方可能会有提起上诉的可能,所以在上诉期内,判决书的效力就是待定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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