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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植物人,多久能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2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时间规定是: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3、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什么时间可以做,目前没有对此事项的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到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为标准,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多长
    鉴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具体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规定: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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