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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情鉴定是不是从出院算,还是从住院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3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从出院开始算的正常三个月左右可以鉴定
  • 您好 您伤情怎么样了呢 您说一下情况
  • 【法律分析】
    伤情鉴定是专业的法医部门进行的法医学鉴定,分重伤、轻伤、轻微伤等各个级别。伤情鉴定有两种,一是在受伤24小时内的验伤,就是决定轻微伤、轻伤、重伤的民事还是刑事罚罪的标志;而在治愈前后期对于民事赔偿所用的伤残等级(1-10级伤残等级)评定;两者都是以原始病历、以及验伤证明、评定结论证明为准的,两者是在受伤初期和后期,而且各为所用的,并没有任何交集之处。伤情鉴定由有关司法部门向鉴定机构提出,如果数份结论不同的话,应该由法院以证据规则认定其证明力。检察院现在完全可以以第三次鉴定结论将对方提起公诉,对方不服第三次鉴定结论的话,还可以在庭审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然后由法院决定。受害者在拿到了伤情鉴定结果之后,要是认为伤情鉴定的结果跟自己的伤势不符,对结果有疑虑,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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