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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时间脑出血工厂不买社保能要求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3-06-13 0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是违法的。社保是权利也是义务,无论任何理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只考虑社保开销的因素,企业完全可以跟员工签订一份协议,表示所给的工资包括了企业为其办理社保的费用,并要求其自行办理。如果员反口不认,那就起诉,可以追索这笔钱回来,但是企业面临几个风险:1.员工申请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风险。2.工伤,这个是最重要的,假设员工没有买社保,发生1-4级伤残,那企业就等着给员工养老吧。死亡一次性赔付全国平均工资70多倍。所以要理解国家的政策,社保必须买。如果员工不想买,那么最好将缴纳社保作为路勇条件之一以规避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社保不但要买,而且要在成立的三十日内买好,不然就要被硬性缴纳,到时候,公司业务也受到影响,得不偿失。要知道,缴纳社保,是为了给企业提供保障,如果员工遇到工伤、疾病类的不幸,社保可以承担部分员工医疗费用,减轻企业的负担。如果没有社保,员工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时,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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