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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到期。续签时,公司名称变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3 0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金和其他损失。
  • 您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需要合同双方的合意,除非是单位规章制度里有约定出现某种情况单位可以调岗或者变更合同内容,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有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对岗位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变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如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以及如果公司的名称变更、公司合并、分立的,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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