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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地铁自动扶梯时,因个人原因在自动扶梯上受伤,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3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地铁电梯事故死伤乘客可以先按照侵权要求赔偿,也可以按照工伤(如果是在上班时候发生的),还可以两项同时主张。乘客或者乘客亲属可以与电梯经营者或生产者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地铁电梯事故中造成死伤的受害乘客可以向责任人如地铁电梯的管理人、所有人进行索赔,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乘坐扶梯受伤的赔偿责任人是,如果扶梯所在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负责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事人可要求其赔偿;如果受伤情况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上述负责人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他人均无过错的,是由自己造成的,由自己承担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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