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厂内开门撞人,责任是否全部由个人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3 09: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处理
  • 法律分析:直接责任,也就是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而直接给受害人造成人身或是财产上的损失,责任的主体就是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人,也就是相关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这类主体来承担相关责任。补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况就是给他人造成人身或是财产上的伤害,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主体是第三人造成事故的情况,那么就应该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在第三人不能或者是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有安保义务的管理人或是活动组织者就要承担起相应责任人不能承担或是无力承担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只是第三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此情形下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第三人不能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有安保义务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喀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