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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恋爱期间,去他家二次,赠与我钱,我不要非要给,之后分手了。需要还么。

婚姻债务 2023-06-15 14: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是需要返还的。 对方家人赠与的财产,一般会认为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现在双方分手,条件不成立,赠与未生效。
  • 你好,一般赠与无需返还的。
  •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起诉
  • 赠与的钱是不用返还的。
  •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对于恋爱期间基于自愿互相赠送的一般财产礼物等,属于赠与,在赠与物转移至受赠人手中后,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受赠方有权不返还该财物;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等较大数额的财物,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分手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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