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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收货,3个月不付款,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6-13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要求对方提供产品不能使用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即要求对方付款;
    2、如对方拒付货款,则要求对方将产品退回,并由对方承担运输费用;
    2、如对方拒付货款,则要求对方将产品退回,并由对方承担运输费用;
    3、如果对方拒付货款,又不退回产品,则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 若卖家按照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义务。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且卖家能够有效举证证实的,相关运费损失,承担方式如下: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包邮商品,买家需要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拒收,发货运费需要卖家承担,买家只需要承担退货运费。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法律分析:若卖家按照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义务。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且卖家能够有效举证证实的,相关运费损失,承担方式如下: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包邮商品,买家需要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拒收,发货运费需要卖家承担,买家只需要承担退货运费。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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