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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母离婚了,没有人抚养孩子,寄养亲戚家。如何让父亲履行抚养义务? 能说说怎么办吗? ?

子女抚养 2023-06-13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即使离婚后双方也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抚养孩子的,法院依旧会将孩子判给一方抚养,然后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都有身体残疾,导致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由有抚养能力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抚养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否离婚,都应履行抚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处理方式:子女可以与父母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或虽然协商成功,但父母仍不支付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父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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