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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已经认定为工伤,但是骨头没有受伤,也就是工伤病假14天,公司要赔偿那些费用

工伤索赔 2023-06-13 12: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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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对于工伤赔偿,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结果进行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的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的员工遭受工伤的时候单位必须在须在之后的30天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结果下来之后还要继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计算赔偿额。赔偿的具体数字需要参照如下: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出赔偿金额后,若公司投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机构根据标准发放工伤待遇。若没有投保,则要按照标准与公司相互协调并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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