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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丁字路口左转弯车与直行相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3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一、十字路口右转和直行车辆相撞谁责任
    1、十字路口右转车辆和直行车辆碰撞发生事故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责任:
    (1)由于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所以直行车辆一方没有过错的,由右转弯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直行车辆也有过错的,直行车辆和右转弯车辆,依据过错程度和作用划分责任比例。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一、丁字路口左转弯和直行撞了谁的责任
    1、在双方车辆均不存在违章如闯红灯、超速、酒驾等情况下,左转弯车辆负责。因为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要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在两车对向行驶的路口,左转车辆要避让直行车辆,右转弯车辆要避让左转弯车辆。所有机动车行驶至路口均要减速轻点刹车慢行通过,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追尾前车,后车负事故全责;变更车道时,未让已在车道内的车辆先行的,负事故全责;红灯依然通行造成事故的,负事故全责;驶入禁行道路的,负事故全责;发生溜车造成事故的,负事故全责;不按规定倒车造成事故的,负事故全责;逆向行驶发生事故的,负事故全责;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负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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