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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炒股亏了几十万,全是贷款,我不知道,现在我想和她离婚,离婚后还要我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6-14 2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相关证据
  • 按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间的一方借贷款,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中[借贷款买房、买车等],并得到另一方签字认可,可以认为是夫妻方共同债务,离婚后债务双方承担偿还,如果一方借贷款并未用了共同生活中,且另一方不知情,则另一方在离婚后不必承担债务偿还,从上面提问的情况来看,此债务与女方无关,女方不必偿债。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默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主张贷款不知情,就需要拿出证据来,或者在离婚的时候明确约定债务由妻子承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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