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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想请问律师门,十年前的一个问题,一个员工在不属于他的部门把手搞伤了,以留下了残疾,当时他没有买社保医保就以另人的去得到这个的赔偿,过后他就与公司私下调节,他当时想留在公司做就没有叫公司赔偿,一次了清,他当时的条件是叫公司另外给一个工作就可,公司当时就安排他在办公室里做事,一直到现在,请问现在我公司想宣布解散,他要求我公司赔偿他的工伤费,要公司赔偿他31个月的工资,我公司该赔吗?我公司觉得当时以解决了,为什么他现在要求我公司赔偿呢?

争议解决 2012-05-03 1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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