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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签了一个6个月试用期,三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在签订合同1年内,若因个人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公司支付5000违约金,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6 09: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明显是不合理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如果入职以前公司为你组织了相关培训,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了服务期限,那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
  • 劳动合同里面的合同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 这是不合理的,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 你好,是可以协助认定·的
  • 法律分析:违约金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你好,违约金过高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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