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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在我银行卡里打四千块钱,叫我把钱取出来给他。不然就得罪他了,我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6-20 08: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银行卡的钱被工作人员打多了,属于不当得利要还。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和约定的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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