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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去上班之前,老板说前3个月基本工资是3000元,保底5000,没有完成任务保底按5000发,我前三个月任务都超额完成,第四个月是按2000的基本工资,那么我辞职了,为什么还要扣我前三个月的钱,每个月1000元,

讨薪 2023-06-26 07: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 法律分析: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是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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