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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学校打架,未满14岁,有三个孩子一起打的,对方是皮外伤,去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说不需要住院,但是对方家长执意要住院,住了一个月左右,前天出院,现在准备让我们赔偿,他顺便还把以前的病一起在医院治了,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2 0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排除之前疾病的治疗费用。
  • 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的,应由伤人者和学校进行赔偿,应当赔偿医疗、护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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