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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招远房子卖掉给女儿去烟台重买,如果趁女儿结婚,我把房子宣布赠与女儿会被认可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30 12: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通过如上您的描述,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您不能自己处分。本着解决事情的目的,最好还是心平气和地和你老公商量下。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关键要看房子是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需要你老公同意的。
  • 你好,房产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全部房产赠与女儿需要双方同意认可。
  • 你好,可以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姑娘,如果他愿意签字的话都可以。
  • 如招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个人仅能出售房产中属于您一方财产权益的部分,对于男方房产部分的处置属于无权处分,不发生效力。如男方不配合办证,对买受人有违约风险。另外对于新购置的房产赠与女儿,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经过共有人同意,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共有人可主张受赠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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