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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房东如何约定,夏天打雷,租客不拔电源插头,家电损坏,谁的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29 11: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们租赁合同上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写清楚就行。
  • 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之后再投诉或起诉
  • 具体问题可以详细谈谈
  • 般出租房中的家电损坏具体应该由谁负责,我们最主要的根据租房时的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出租的房屋家电在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损坏,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当出租期间,房屋内物品损坏由谁负责,需要视情况而定。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责任,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
    如果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的话,则按照约定处理。若是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则按照法定处理。
    若是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物品的性质,正常合理使用屋内物品的话,即便造成了损坏,承租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维修;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的话,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是因为屋内物品的损害,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反之,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物品的性质,正确合理使用屋内物品的话,则需要由承租人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般出租房中的家电损坏具体应该由谁负责,我们最主要的根据租房时的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出租的房屋家电在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损坏,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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